25%移民认为,税收是他们移民后遇到的最大障碍
税务筹划要趁早,如果没有对资产进行提前规划,在取得第二国身份时,才是麻烦的开始。《胡润中国投资移民白皮书》显示,约25%移民富人认为,税收是他们移民后遇到的最大障碍。
7月3日,因故意隐瞒未申报在中国境内的超过$10,000的金融账户,一名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在北卡西区联邦法院出庭认罪,其将面临最高五年监禁的刑事处罚,以及25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在全球征税的国家中,美国的执行力最强。“肥爸条款”和“肥咖法案”两项法案是悬在富人们头上的两把税收之剑。
FBAR全称为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即“外国银行或投资账户报告”,人们俗称为“肥爸条款”,是美国《银行保密法》规定的,主要是要求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或纳税居民,只要在国外有一个(或以上)的金融帐户(如银行存款、投资帐户、共同基金Mutual Fund)或签名帐户(signature authority),一年中任何时间的「总和」最高额超过1万美元,就要用Form 114向美国财政部申报。(财产申报不代表要缴税,所得收入和资本收益才要缴税)。
很多人通常都会认为只有一套申报体系,并统称为海外资产申报。其实,除了FBAR,美国还在2010年出台了FATCA法案,即“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俗称“肥咖法案”。FATCA在2014年后在金融机构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主管当局之间全面签订和逐步执行。
FATCA通常要求申报在过去一年的特定金融资产,如银行账户、信托账户、证券账户、商业退休金账户、保险账户等的年终结余超过5万美元,就需要申报。FATCA的申报属于美国国税局个人所得税系列的申报范围。
这两项法案都是美国税务单位追查纳税义务人在海外的资产,尽管两项法案在很多方面有内容重复,但皆须申报。如果没有进行及时的申报,一旦被查到,一定会收取罚款。
鉴于美国税法的严苛,并且是全球征税国家,在美国生活必须要掌握一些基础的税务常识,除此之外,在移民美国或打算长期居住美国前一定要做好完善的税务规划。
很多中国富人习惯“移民不移居”,取得了另一国“绿卡”,却仍保留中国身份,或大部分时间仍在中国。在全球税收环境日益透明的背景下,多国纷纷加大全球征税力度,“移民不移居”可能会使富人面临更多税收。
所以,如何做好移民前的税务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选择正确的绿卡申请人
首先考虑好绿卡持有人要不要成为该国的税务居民,因为一旦拥有了身份,不仅要适应更严格的税收制度,连使用金融工具都将受到诸多限制。
例如:以收入低、财产少且有长居美国意愿的配偶来做绿卡的主申请人。如果只有太太一个人申请绿卡,那么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的问题。
移民前考虑如何处理自己的财产
移民前可对名下资产做好处理和安排,例如:可以提前将财产或股票及其他资产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在移民前赠与给家人,就可避免相关的税务问题。
成立生前信托或不可撤销寿险信托
这个信托架构一定要是无法撤销的信托架构,若是这个信托是属于可撤消的,则受益人就仍会被视为信托的拥有人,这样保单的收益还是会被认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这样信托就没有节税的意义了。
根据全球征税的相关规定,每个国家对信托可达到税务优惠的时间节点并不相同。
就美国而言,在成为美国身份之前两年内设立的信托、保险等,都需向美国国内收入署(IRS)披露,所以,需要在取得美国身份两年之前就做好税务规划。
对于加拿大,拿到枫叶卡以前的信托资产可达到税务优惠,不过,在成为加拿大居民后仍向该信托注入资产,则该信托需缴税。
当然,每个人的具体税务问题要按照实际情况来筹划,结合当地的税收政策,对财富累积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涉税风险进行系统的排查和处置,才能做到万无一失。